巴中市目标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4-08-20 15:12:49 发布者:

 

巴中市目标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省委督查组各位领导:

近年来,巴中市目标督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督查室指导关心下,坚持将加强目标督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不断创新,有力有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全市目标督查系统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情况。全市目标督查工作由市委书记、市长总负责,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分管负责,各县区、市级部门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市委分别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目标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目标督查的统筹性和权威性;在市委、市政府分设目督办的基础上,市委明确由市委目督办牵头负责和统筹协调全市目标督查工作。市委目督办内设综合科、目标科、督查科,各科室明确职能职责和工作重点;县(区)党委、政府整合目标督查力量,只设1个机构,统一规范设置为“xx县(区)目督办。平昌县、巴州区增设书记、县(区)长督查室,加大对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力度。

(二)队伍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市目标督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11年至2014年,市、县(区)目标督查工作机构在编在岗人员总数由36人增加到53人,增加47%40岁以下业务骨干比例由51%提高到80%;市委目督办科室由2个增加到3个。加强领导职数配备,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主任均按正县级配备,副主任按副县级配备,县(区)目督办主任按正科级配备。市委面向全市公考目督办副主任1名,市委目督办在县(区)和市级部门选调业务骨干4名。加强对县(区)目督办工作统筹和指导,建立干部工作日志、公开履职承诺、月度工作交账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加强对市级部门和县(区)业务培训指导,采取请进来指导、走下去锻炼、送出去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市目标督查队伍整体素质。

(三)工作履职情况。市委目督办工作人员充分发扬不怕跑路、不怕熬夜、不怕碰钉子、不怕伤面子的四不怕精神,炼就敢于冲锋、能打硬仗本领,做到只要能明确交办内容、工作要求、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的事项必须一督到底、督出实效。今年以来,市委目督办共督办市委领导批交办事项和市委常委会、市党政联席会、市委专题会议定事项197件,已督促办结143件,按时办结率达98%以上;对巴中经济开发区所有重点事项跟踪督办,实现督查全覆盖;深入重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实施现场督办140余次,发出《督办通知》、《督查通报》共72期。2013年以来,目标督查工作被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共27件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肯定目标督查工作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市委目督办1名同志交流提拔使用,1名同志被领导机关遴选使用;我市建立“四项机制”督查重大项目工作的做法被省委办公厅《重要情况简报》采用;部分市州目督办多次与我市交流学习,构建了良性互动机制。2013年度巴中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加强目标管理工作

坚持目标是方向、目标是抓手、目标是号令,通过强化目标管理考核,有力促进全市各地各部门互比、互学,竞相追赶、加快发展。

(一)目标体系突出重点。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重点工作评分制、底线工作扣分制、特色工作加分制思路设置,鲜明目标导向,突出目标定量考核实效性。评分目标主要考核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工作、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并新增目标绩效社会化评价,加大民评分量;扣分目标为共性目标,主要考核党务目标、生态环境、民生改善、公共安全及事关和谐稳定大局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加分目标主要考核为巴中争得重要荣誉、赢得重大发展机遇的事项。

(二)指标设置体现差异。一是精减指标。在县区评分目标中设置43项指标,较2013225项指标大幅减少;扣分目标由去年38项精简到29项。二是量身定做。根据部门不同职能职责,对目标任务量身定做,实行一个部门一套目标,突出主要业务职能,便于精准考核。三是差异下达。突出考核重点,体现差异和特色,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县区各具特色的年度10件重大事项按30%分值考核,其他经济指标也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分类确定。如:在现代农业指标设置上,巴药和商品蔬菜基地考核巴州区和恩阳区,而茶叶、核桃双百工程考核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做到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差异化考核。

(三)监控环节注重时效。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综合目标,逐一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采取单科结业、半年抽查、年终总评等方式进行监测。单科结业即按照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到点一项考核一项、锁定一项。同时,实行三公开三公示,即公开考评方案、考评过程、考评结果,公示目标任务、工作承诺、主要业绩,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四)考核结果奖惩分明。注重目标考核结果运用,逗硬奖惩,强化激励作用。县区按前3名,市党群部门、政府部门、驻外办事机构、驻巴单位分别按30%比例评选先进单位,将考核结果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各序列排名倒数第一的市级部门取消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选优晋级资格。考核结果供组织人事部门评价、调整、使用干部参考。综合目标考核连续两年排位倒数第一的,按程序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三、创新督查工作机制

建立督查督办长效机制,提高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筛选立项机制。建立督查与目标挂钩机制,坚持凡有目标就有督查,凡经筛选立项的督查事项就纳入目标考核,使督查结果反映在目标考核结果中。筛选立项督办事项主要为:全市综合目标体系中的重大事项;市委常委会、市党政联席会、市委市政府领导现场办公等议决定事项中有明确具体督办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的事项;市委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批交办事项。坚持每月通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办结事项在责任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中作扣分处理。

(二)跟踪督查机制。健全《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构建以《督办通知》明确事项、《督查快讯》反映动态、《督查通报(专报)》定期小结的跟踪督办工作链条,坚持每个工作日至少发出一期《督查快讯》,促进督办事项落实到位。完善目标督查工作专网,将督办台账上网公布,及时提示接近办结时限事项,对超期未办结事项亮红灯。实行台账管总,统筹调度督查力量,对督办事项全程跟踪,一追到底,直至办结,确保督办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现场督办机制。对重点督办事项实行一线督查,现场验靶,查看形象进度,锁定工程实物量,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现场督办落实推进措施。今年来,先后对市级重点项目实施、巴山新居工程、三违整治等20余项工作进行经常性现场督办,摸清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督办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呈送专题报告,促使一批疑难问题快速有效解决。

(四)月度交账机制。建立月度重点工作交账督查制度,每月底收集汇总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级部门班子个人以及各县(区)当月重点工作成效和下月重点工作计划,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促进各地各部门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县(区)和市级部门月报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分类梳理后专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目督办按照领导批示要求,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办理落实。

(五)全员参与机制。市委目督办建立人人抓督查、人人会督查的全员督查工作机制,实行重点工作督查分项负责、县区工作督查分片负责、领导批交办事项督查分线负责,实现无缝对接,全面覆盖。

(六)部门联动机制。将督查部门协调统揽作用和职能部门主体作用有机结合,激发职能部门工作自主能动性,督促加大对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力度,促使他们走上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轨道。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先后会同发改、招商、住建、城管、经信、商务等部门,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拆迁安置还房、三违整治、领导挂联帮扶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等工作进行三方联合督查;在工作推进正常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后,逐步将推动工作落实的主体作用移交给牵头职能部门,由牵头职能部门独立开展监控督促工作,按月通报监控结果,促进牵头职能部门形成常态化工作推动机制。

 

尊敬的省委督查组领导,我市目标督查工作虽然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探索,但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督查室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促进全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求也还有很大差距。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督查室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优化职能,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201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