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委督7号]关于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等工作开展实地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4-01-16 15:16:43 发布者: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

等工作开展实地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

按照省委、省政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们将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川委办〔201312号)的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市级各部门;

2.各县(区)县级领导所在单位;

3.每个县(区)随机抽查5个部门(单位)、3个乡镇。

二、督查重点

1.贯彻落实《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通知》(巴委办〔2013152号)的情况;

2.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情况;

3.全面清理办公用房的情况;

4.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4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方式

1.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听取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听取对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楼堂馆所立项审批文件、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危房改造立项审批的政策措施以及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等相关资料。

3.实地检查。督查组分成若干小组,随机选取在建、停建、修缮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工地,以及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核查了解办公用房实际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

4.随机访谈。通过走访基层干部群众、约谈从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有关同志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听取对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的意见建议。

5.沟通反馈。实地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以适当形式沟通反馈情况。

6.情况汇总。对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地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对未执行相关规定或执行不力的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有关要求

1.本次督查不组织宣传报道。

2.请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反对四风的有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减少陪同人员,提高工作实效。

3.请做好工作准备,督查组人员名单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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