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通知第124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的督办通知
巴委督函〔2013〕124号
督 办 通 知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委),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市委目督办将专项督办,按月专报和通报。各地各部门形成的书面材料县区不超过1500字,市级部门不超过1000字,每月25日前报送市委目督办。
联 系 人:谯 杰 李 木
联系电话:5256126 电子邮箱:561074757@qq.com
全市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议定事项工作任务表
序 号 |
议定事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具体责任人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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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地各部门党委办公室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市委主要领导系列 讲话精神,要突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通 读、细读、深读、精读原文,实现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快见成效一步。 学习要有计划、有目标、有记录、有体会,做到有案可查。 |
2013年 10月底 |
各县(区)委、 经开区党工委、 市级各部门党 组(委) |
各县(区)委 常委、办公室 主任,市级部 门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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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落实。党委办公室系统要按照“谋划于早、带头于 先、行动于快、检查于细、督促于紧、落实于实”的要求,充分发挥“前哨””” “后院”作用。各县(区)委办公室要系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形成 制度。 |
2013年 12月底 |
各县区委、 经开区党工委、 |
各县(区)委 常委、办公室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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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要善于总结,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各部门党委办公室要将学习讲话精神的 收获与推动工作落实的成效形成动态信息上报市委办公室,也可直报省委 办公厅,确保省委办公厅《每日要情能及时反映巴中的可以变化和突出成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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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办 信息室,各县 (区)委、经 开区党工委、 市级各部门党 组(委) |
市委常委办分 管负责人,各 县(区)委常 委、办公室主 任,市级部门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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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要加强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各部门党委办公室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情况,将学习讲话精神的成 果转化推动工作落实的效果情况。市委目督办进行专项督办,每月通报汇 总信息情况。 |
2013年 12月底 |
各县区委、 经开区党工委、 市级各部门党 组(委) |
市委常委办分 管负责人,各 县(区)委常 委、办公室主 任,市级部门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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