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巴州区水宁寺镇“两江宾馆”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督查情况

时间:2013-04-25 11:51:54 发布者: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41,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目标督查室主任何金虎率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市城管执法局,巴州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和巴中日报社、巴中电视台记者对S202线水宁寺镇、清江镇沿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办。

在实地督查了水宁寺镇“两江宾馆”及沿线其它违法建设后,市委副秘书长何金虎现场提出了明确督办要求。

关于“两江宾馆”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要明确责任主体,妥善处置,限期拆除。巴州区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妥善处置相关遗留问题,迅速启动拆除工作,务必于2013410日前完成拆除任务。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日报社、电视台要持续追踪报道,市委、市政府目督办要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形成合力,确保该违法建筑限期拆除。

关于清江镇雷破石沟废旧回收点临时建筑物拆除工作。该建筑物位于S202线旁,离公路控制红线较近,极不安全,也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巴州区要督促清江镇政府迅速调查该临时建筑物的建设审批情况,研究制定方案,于430日前拆除。

关于全市范围内防违控违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全市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执法检查工作,对各类在建工程务必逐一审查是否依法、依规建设,要加强管理的时效性和执法的严肃性,该停的务必立即停止,该拆的务必坚决拆掉。各县(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努力增强规划观念和防违控违责任,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要切实履行监测和报告职责。规划、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主动担责,随时把防违控违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新闻媒体单位要全面系统深度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市委、市政府目督办要主动督查、逗硬督办、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形成合力,扎实打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体战,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锁定、拆除存量违法建筑,辖区新生违法建筑零增长的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