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委督函〔2016〕58号关于对巴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巴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委领导要求,由市委统筹办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发改委(以工代赈办)、市扶贫和移民局抽派专人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巴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6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政策标准执行情况、建设质量、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督查组人员
第一组:组长:刘 明 市委统筹办(农工委)副主任
成员:谢 翱 市委目督办督查科副科长
王友才 市委统筹办(农工委)科长
黄留红 市扶贫和移民局项目科干部
黄 伟 恩阳区纪委纪检三室主任
第二组:组长:郎 森 市以工代赈办主任
成员:索 宇 市纪委纪检二室主任
王全明 市政府目督办督查科长
张 明 市委统筹办(农工委)科长
杨述蓉 市以工代赈办综合科长
四、有关要求
(一)请你区做好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
(二)采取定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定点督查金碑乡洪流村,羊凤乡楼房村,曾口镇书台村、飞马村,大茅坪镇孟家村,梁永镇金浪村;每个组再随机抽查3至5个点。被查点位同时提供所在乡(镇)整体推进情况资料。
(三)督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四)请你区确定1名联系人配合此次督查工作,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请于10月29日16:00前报市委统筹办,督查组联系人:王友才 15828901118;请督查组人员于10月30日上午8:30在市政中心统一乘车前往巴州区。
2016年10月28日